近年來,隨著網絡和通訊技術飛快發展,個人信息被不經意泄露,垃圾短信和垃圾郵件隨之激增。用戶頻受騷擾,不堪其煩,卻常感束手無策。垃圾短信的泛濫問題,有其普遍性,例如,美國目前2.5億手機短信用戶中,近七成有過被騷擾的經歷。美國每年垃圾短信數量多達數十億條。通過法律和創新方法來治理這一問題在一些國家取得進展,用戶權益得到了更好的維護。
美國——
向注冊用戶發送垃圾短信屬非法行為
兩年多前,美國手機短信營銷公司Textmarks及其客戶哈特蘭德汽車服務中心被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告上法庭,理由是Textmarks向將近230萬個手機號碼發送了垃圾短信。后來,兩家被告收到4700萬美元的和解建議,此案成為美國迄今為止數額最高的垃圾短信訴訟案。
目前,美國有2.5億手機用戶開通短信業務,其中近七成用戶有過受垃圾短信騷擾的不快經歷,每年垃圾短信數量高達數十億條。
美國治理垃圾短信主要依靠兩部法律,一部是1991年頒布的《電話消費者保護法》,另一部是2003年生效的《控制非自愿色情和推銷侵擾法》。兩部法律明確規定,不得向消費者發送與商業營銷、產品推廣、服務廣告有關的垃圾短信。用戶只能在兩種情況下接受此類手機短信:一是明確表示同意接收;二是這些短信用于緊急情況。
2003年6月,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根據《電話消費者保護法》推出“不接受電話推銷名單”服務,全美任何座機和手機用戶都可在這項服務的專門網站上免費登記。任何人向使用這項服務的用戶發送未經同意的推廣短信,都屬于非法行為。目前,已有超過2.2億美國手機用戶加入了“不接受電話推銷名單”。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下屬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有人專門負責調查涉及移動通信業務的問題,其中包括受理與垃圾短信有關的用戶投訴。過去10年間,該委員會針對違反“不接受電話推銷名單”服務的公司或運營商開展了105次執法行動。
美國法律監管嚴格,用戶維權意識強,運營商們處理涉及垃圾短信的用戶投訴往往會產生高昂的費用,因此它們也對垃圾短信十分反感。去年3月,美國電報電話公司向垃圾短信發送者發起訴訟,指控他們使用14個電話號碼,向手機用戶發送了2000多萬條垃圾短信。美國市場分析師戈爾德法爾比表示,這些運營商們在反垃圾短信業務和提高移動業務安全軟件性能方面的投資正在不斷增高。
日本——
手機實名制,發送源頭容易找
10月初,日本總務省在其官網公布了對東京“明天”廣告網站的行政處罰命令。這家網站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9月間,在未得到用戶授權同意的情況下,通過群發方式向用戶傳送包含廣告內容的電子郵件。該公司還在發送郵件時未按規定注明身份。據日本數據通信協會統計,該公司共向1654人發送了約4.58萬封違規郵件。總務省認定,該行為違反了《特定電子郵件法》,要求該公司依法改正。
日本2009年修訂了《特定電子郵件法》,規定廣告等以營利為目的的電子郵件群發者必須在郵件規定位置注明自己的真實信息,不得借用他人名義和郵件地址轉發。初次群發郵件必須提示收件人“是否希望今后仍收到該地址發送的郵件”。如果收件人明確表示“不希望”,發件人不可以繼續發送。違者最高可處一年以下刑罰和100萬日元(1元人民幣約合16.43日元)以下罰金,企業法人則最高可處3000萬日元以下罰金。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該法律將適用對象擴大到對手機用戶群發郵件和短信。
手機實名制是日本治理垃圾短信和郵件的重要手段。2006年4月實施的《手機非法利用防止法》規定,用戶不論從哪家手機運營商購買手機,都必須出示個人身份證、駕駛證等有效證件進行實名注冊。日本國內手機和SIM卡實行捆綁銷售,用戶也不能隨意轉讓手機。這樣一來,所有使用手機發送的信息都為實名發送,發送垃圾短信很容易被找到源頭。
日本三大手機運營商還利用諸如設置短信郵件最多接收量等技術手段來幫助用戶過濾垃圾短信。日本的消費者保護部門、電信運營商和總務省等相關行政部門,通過開設投訴窗口、宣傳網站等方式,幫助手機用戶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鑒別和處理垃圾短信。
韓國——
泄露用戶信息的網站或商家將被公示
根據韓國放送通信委員會和韓國網絡振興院(KISA)發布的《2013年上半年垃圾短信郵件現狀分析報告》,韓國國民平均每人每天收到0.23條垃圾短信。其中,通過電腦群發短信所產生的垃圾短信數量劇增。這種偽造號碼以結婚、同學會、快遞等名義發來的“釣魚”短信日益增多,其欺騙方式花樣翻新。常見的有“交警罰單已經送出,詳情請查詢”、“您的快遞預計明天下午到,請點擊以下地址確認”等短信,最后都會加上一個釣魚網站網址,如果點擊就有可能泄露個人信息。有韓國朋友對本報記者抱怨,垃圾短信讓人十分煩惱,各種借貸廣告傳真也令人厭惡,還常常在深夜發出。
根據韓國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如果有網站或商家泄露了用戶的個人信息,那么不僅要接受法律制裁,其違法事實和處理結果還會向大眾公示。韓國網絡振興院非法垃圾信息應對中心是專門處理包括垃圾短信、垃圾郵件、網站和社交媒體垃圾信息的機構,在其網站上可以看到,向該中心舉報垃圾信息的方法包括撥打24小時的118熱線、登錄網站、郵件傳真和直接投訴等,該中心根據嚴重程度對發送者處以罰款或移交司法部門。按照韓國法律,發送垃圾信息會被處以1000萬韓元(1元人民幣約合173韓元)以下罰款或一年內刑期。
今年11月起,韓國政府要求各運營商在網絡群發短信后都注明“網絡發送”,以區別手機發送的短信。韓國KT下屬公司還研發了名為“WhoWho”的應用程序,在電話或短信到來時立即顯示對方的具體信息,同時還能對垃圾短信進行具體分類。
韓國放送通信委員會方面表示,2011年下半年有超過500萬個垃圾短信舉報,但到2013年上半年舉報數量減至近200萬個,這應歸功于通信運營商的自發努力和政府對相關政策的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