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血,我們都不陌生,應該有好多人在宣傳鼓舞中和自己想為缺血的病人送去一份愛之下,到過獻血點去捐血,平常的時候,我們接觸到的宣傳方式有發傳單的,電視上、廣播網上宣傳的,在手機用戶數量膨脹的今天,利用短信群發群發系統,向廣大的群眾,用一條短信群發,希望他們參與到獻血行動中來,已經成為一種不錯的宣傳方式。
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在具體的操作中,總是有一些不盡人意的地方,比如在編發短信群發的內容的時候,就一直沒有想到,什么樣的語意更加的讓閱讀者,想去盡一份力量。總是那么公事公辦的語感::“您好!由于近期血液庫存偏低,希望您抽出時間到獻血屋獻血(獻血間隔半年),謝謝您的愛心。”看著冰冷的文字,怎樣激發出獻血者的熱情,而且鮮血是群眾的自由,不是非獻不可的。 國家有這著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二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無償獻血制度。國家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愿獻血。這里就看出國家是在法律層面上,對獻血者有著保護的,血站的短信群發內容,讓人感到冰冷,有種強制的意味。
借助短信群發群發這樣好的傳播渠道向廣大的手機用戶群,傳遞信息。鼓舞他們積極參與到獻血的行動中來,我們的血戰在編輯短信群發內容的時候,是不是,可以在多下點心思,讓那些潛在的獻血者,可以感到溫暖的牽動,自己非常愿意去獻血。期待今后,我們收到鼓舞捐血的短信群發,帶著溫暖,不在像以前那樣冷冰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