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到目前為止大家對于短信群發的還沒有形成一致認可的觀點,但是對于“短信群發”的商業價值還是有一定的爭議。
當通過短信群發的功能企業向外發布一條信心,可能對甲是一個投資的機遇,一種非常有用的信息,但可能對乙就是一種無用的信息騷擾。因為對于不同的人可能會出現不同的情況,所以我們很難去評估短信的真正價值,但從個人觀點來看,對于短信發布環節的眾多運營商來說,自身也應該加強監控。
一位專家說“國家也應該加強對短信內容發布的監控,禁止發布一些違法或者不道德的內容。否則不利于短信群發行業的發展。我們如果開展短信群發業務,就必須去考慮所有受眾的感受。
合肥一家從事短信群發業務公司的老總在接受采訪時抱怨道“有人說我們從事短信群發業務的公司就是社會的蝗蟲,但當你收到我的一個短信,你不需要并不表示別人也不需要,短信出現問題,責任并不在我們短信群發公司一家,運營商也有責任。”
由此可見,短信群發雖然擁有商業價值但是不能不顧受眾感受,需要有社會責任感,在短信群發時針對性強一點,避免給不需要的人群帶去不便。